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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6 16:53

2023年3月16日,富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延政发〔2023〕3号),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了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统计局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经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多次修改,起草了《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国经济普查五年开展一次,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保障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查清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县在坚持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三、普查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通知》对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县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县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强化合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做好普查工作。三是确保数据质量。要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