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一、修订背景
《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06年发布并实施,自运行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职责分工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具体、资源配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已不能适应当前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修订《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迫在眉睫。
二、修订过程
依据《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延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聘请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富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起草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16日,县政府正式印发《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修订目的
为推进富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等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和预案体系,对县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对应急预案体系等进行说明。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保障、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与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等。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七部分是附件,明确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等。
五、重点修订内容
(1)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按照预案制定主体,总案中明确将富县应急预案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执行提供支撑的行动方案、工作手册、资源保障方案等支撑性文件三大类。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体系分类科学、层次清晰,侧重明确,符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富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需求。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一是提高站位,明确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富县政府是富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二是明确职责,对专项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基层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进行规定,明确专项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某一类别或某几种类别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同时可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与处置工作。
(3)增加风险防控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总案中增加风险防控内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总案对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与公开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这将有利于富县政府及其部门对突发事件风险形势的总体把控,进一步降低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4)细化信息报告要求。总案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延安市关于突发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明确县政府以及专项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为信息报告的主体。总案对信息报告主体、要求、程序、内容等进行细化,有利于富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动态,为突发事件事态研判和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5)突出先期处置的主动性。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属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应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先期处置工作是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在获取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进行研判,根据自身职责进行主动响应,这样规定有利于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也可避免在富县层面响应启动前,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空白”。
(6)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机制。修订后《总案》根据富县的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三个响应级别,进一步明确了响应启动的条件。同时增加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置措施,发生某一类突发事件后,相关专项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7)强化信息工作要求。明确了信息发布的主体、发布原则以及具体的发布形式和渠道。增加舆论引导工作要求,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范围越来越广,突发事件往往伴随着舆情发酵,《总案》对舆论引导工作的明确,对新形势下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打了补丁。
(8)调整优化专项预案目录。根据富县辖区内突发事件风险特点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对富县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及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进行调整完善。专项预案目录的修订,基本覆盖了富县主要突发事件风险,为富县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预案保障。
六、主要解决问题
(1)增强了富县县委、县政府对突发事件的领导能力。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是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新修订的《总案》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和重塑,新的组织、指挥体系更利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的组织和协调,使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保障等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居安思危、积极防范风险的意识。
(2)对富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总案》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是富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富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调整后的应急预案体系是近年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经验智慧的结晶,是统筹未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基本指导。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对应急响应分级提供了基本遵循。新修订的《总案》明确了富县县委、县政府、专项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各部门在不同应急响应中所担负的任务,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启动的责任主体以及响应程序均进行了明确,使应急响应的组织与实施更加科学有序。
(4)为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提供了指导。《总案》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领域,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新修订的《总案》从应急预案规划与编制、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各部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