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印发实施。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深刻汲取山东济南市银座佳驿长清园博园店“1·23”较大火灾、河南方城县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江西新余市渝水区“1·24”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4年,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起草了《富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初稿)》,组织县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等9个部门单位对《富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讨论,发表了意见建议,形成统一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
三、编制依据
1.《“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陕安委办[2024]12号
2.《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延市安办发[2024]13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3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通过关口前移、源头管控、联动攻坚、群防群治等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1.老旧小区和商住混合楼。①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或牵头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②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③各商业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④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⑤不同独立商业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安全疏散;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⑦未建立单元之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⑧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⑨未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区。
2.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①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②未依法依规办理手续;③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标准问题;④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⑤未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⑥未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责任分工;⑦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⑧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问题;⑨宿舍窗户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
3.宾馆酒店。①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消防安全失实承诺;②逾期不整改问题隐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③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④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⑤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⑥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⑦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⑧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⑨消防安全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在岗在位或配备不符合要求。
4.冷库。①冷库建筑耐火等级不达标;②钢结构框架未采取耐火保护措施,不满足冷库建筑支撑构件要求;③防火分隔不满足要求;④采用易燃可燃保温隔热材料;⑤穿越冷库保温材料的电气线路未采取可靠防火措施;⑥消防车道不符合要求;⑦冷库库房与其他用途民用建筑合建;⑧未按规定设置排烟设施;⑨违规动火、动焊、动电作业。
5.商场市场(含超市)。①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②违规用火、动焊;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④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⑤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⑥私自改变防火功能分区或建筑结构;⑦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⑧消防安全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在岗在位或配备不符合要求。
6.“三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①分布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活动,且有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②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的工业场所;③利用住宅或出租房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混同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④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安全疏散;⑤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
7.建筑施工工地生活区。①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②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③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④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8.电气焊的全链条管理。①电气焊操作人员无证施工作业;②未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③电气焊施工作业场地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④电气焊施工作业场地未设置有效防火隔离措施;⑤不具备电气焊安全作业环境。
(三)方案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经发局、教科体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夯实责任,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和单位法人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每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小结,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以书面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导,严肃纪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执法不严格、整改不及时,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发生较大以上或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据《延安市消防安全问责追责办法》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