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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科技局

来源:发展改革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7-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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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及以工代赈相关方针政策;管理、维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参与策划论证、申报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等有关工作,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建议;参与推进全县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督导、通报等工作;承担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省市下达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中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研究拟定数字建设整体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任务落实,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等职责。

(十)组织拟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组织制定全县人防通信和警报系统,承担国防动员指挥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承担指挥信息保障队伍整组和训练工作;承担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通讯枢纽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全县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効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天然气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煤炭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煤炭产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产能确认、淘汰落后产能核查上报,参与竣工验收核查;负责煤炭产业生产调度、统计分析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煤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负责煤炭行业生产技术研究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指导,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煤炭企业对外技术协作,引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十四)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五)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食盐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十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八)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和建议。

(十九)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十)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一)协调制定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社会化服务;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二十二)指导监督以富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拟订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及以工代赈相关方针政策;

(2)管理、维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

(3)参与策划、论证、申报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等有关工作,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建议;

(4)参与推进全县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督导、通报等工作;

(5)承担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海涛        联系方式:3211171

2.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参与拟定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

(3)参与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5)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事务性工作。

(6)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霍忠贤     联系方式:3212887

3.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主要职能

(1)涉嫌违纪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2)涉嫌刑事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需要进行的价格认定;

(7)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8)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服务和建议;

(9)跟踪反馈国家、省、市和县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进行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

(10)负责全县定调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审核工作;

(11)对列入市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期监审,并承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成本监审工作;

(12)承担我县农产品(生猪、烤烟、苹果)成本调查工作和农产品专项调查。

负责人:李彩虹        联系方式:3217215

4.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促进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以及专项投资促进活动,跟进重点项目洽谈工作;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意见;

(5)组织我县经贸企业开展出国展览活动,负责国内外有关机构和工商企业界来县举办展览、经贸洽谈、技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

(7)负责为企业提供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评估、涉外法律顾问,负责协调涉外经贸纠纷,协助办理我县进出口原产地证书;

(8)负责举办国际贸易、经济法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外语等培训班,负责向县政府反映企业界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负责经贸领域有关调查研究工作;

(9)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宏伟       联系方式:3217192

5、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参与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4)执行国家省粮食质检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

(5)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6)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

(7)根据权限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8)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9)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

(10)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1)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申耀良 联系方式:3212105

6、能源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全县油气企业与地方的关系,为企业有序开采提供服务;

(2)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对油气开采企业提交井位申请进行现场勘查、审查,做好备案登记,提出审查意见,协调办理钻前有关手续;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油气企业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油气开采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油气区良好的生产开发秩序;

(4)督促油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油井占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确保开发的顺利实施;

(5)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能源发展建议,参与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6)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推动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7)参与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8)参与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高文全     联系方式:3217729

7、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的审核、申报服务工作,承担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3)协调指导企业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人员培训工作;

(5)指导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亚勋     联系方式:3212409

8、国防动员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综合协调工作。

(2)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组织制定全县人防通信和警报系统,承担国防动员指挥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承担指挥信息保障队伍整组和训练工作;

(3)承担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通讯枢纽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人:杜文       联系方式:3216671

9、煤炭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中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生产能力确认、淘汰落后产能退出,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核查。

(3)参与制定全县煤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煤矿生户调度、统计分析与年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监测分析煤炭市场运行态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根据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指导煤炭产业生产技术研究、对外技术协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科技进步、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5)负责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并建立项目数据库,参与全县煤炭运销措施的制定,对企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做好全县煤能、煤化工等企业生产建设工作。

(6)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志瑞      联系方式:3212301

10、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科技攻关,科技推广,科学试验,成果转化。

(2)科技合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科技培训,宣传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人:暂缺       联系方式:3212122

领导信息

姓名:韩士东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盘工作

姓名:任方方

职务:党委副书记

负责商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宣传、党风廉政、扫黑除恶、工会等工作。联系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姓名:鲁立新

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价格、综合计划、粮食、盐务等工作。联系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姓名:袁博

职务:副局长

负责工业信息、能源化工、乡村振兴、国有企业管理等工作。联系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能源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富县正街15号人民政府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11-321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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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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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及以工代赈相关方针政策;管理、维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参与策划论证、申报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等有关工作,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建议;参与推进全县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督导、通报等工作;承担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省市下达和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中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研究拟定数字建设整体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任务落实,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等职责。

(十)组织拟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组织制定全县人防通信和警报系统,承担国防动员指挥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承担指挥信息保障队伍整组和训练工作;承担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通讯枢纽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全县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効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目标,协调解决全县能源化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承担煤、电、油、天然气等经济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煤炭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煤炭产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产能确认、淘汰落后产能核查上报,参与竣工验收核查;负责煤炭产业生产调度、统计分析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煤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负责煤炭行业生产技术研究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指导,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协调解决企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煤炭企业对外技术协作,引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十四)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五)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食盐等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购、储备、轮换和投放。

(十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八)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和建议。

(十九)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十)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一)协调制定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社会化服务;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二十二)指导监督以富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拟订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项目建设及以工代赈相关方针政策;

(2)管理、维护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建议;

(3)参与策划、论证、申报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等有关工作,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建议;

(4)参与推进全县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督导、通报等工作;

(5)承担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海涛        联系方式:3211171

2.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参与拟定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

(3)参与研究分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5)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事务性工作。

(6)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霍忠贤     联系方式:3212887

3.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主要职能

(1)涉嫌违纪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2)涉嫌刑事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中财物的价格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需要进行的价格认定;

(7)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8)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服务和建议;

(9)跟踪反馈国家、省、市和县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进行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

(10)负责全县定调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审核工作;

(11)对列入市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期监审,并承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成本监审工作;

(12)承担我县农产品(生猪、烤烟、苹果)成本调查工作和农产品专项调查。

负责人:李彩虹        联系方式:3217215

4.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促进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招商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以及专项投资促进活动,跟进重点项目洽谈工作;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意见;

(5)组织我县经贸企业开展出国展览活动,负责国内外有关机构和工商企业界来县举办展览、经贸洽谈、技术交流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

(7)负责为企业提供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评估、涉外法律顾问,负责协调涉外经贸纠纷,协助办理我县进出口原产地证书;

(8)负责举办国际贸易、经济法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外语等培训班,负责向县政府反映企业界的有关情况和意见,负责经贸领域有关调查研究工作;

(9)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宏伟       联系方式:3217192

5、粮油和物资储备中心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参与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4)执行国家省粮食质检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

(5)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6)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

(7)根据权限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8)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9)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

(10)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1)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申耀良 联系方式:3212105

6、能源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全县油气企业与地方的关系,为企业有序开采提供服务;

(2)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对油气开采企业提交井位申请进行现场勘查、审查,做好备案登记,提出审查意见,协调办理钻前有关手续;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油气企业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油气开采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油气区良好的生产开发秩序;

(4)督促油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油井占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确保开发的顺利实施;

(5)研究能源开发利用,提出能源发展建议,参与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6)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推动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7)参与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8)参与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发展;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高文全     联系方式:3217729

7、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的审核、申报服务工作,承担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3)协调指导企业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人员培训工作;

(5)指导企业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6)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杜亚勋     联系方式:3212409

8、国防动员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组织拟定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综合协调工作。

(2)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组织制定全县人防通信和警报系统,承担国防动员指挥数字化、自动化建设,承担指挥信息保障队伍整组和训练工作;

(3)承担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通讯枢纽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人:杜文       联系方式:3216671

9、煤炭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中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生产能力确认、淘汰落后产能退出,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核查。

(3)参与制定全县煤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煤矿生户调度、统计分析与年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监测分析煤炭市场运行态势,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根据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指导煤炭产业生产技术研究、对外技术协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科技进步、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

(5)负责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并建立项目数据库,参与全县煤炭运销措施的制定,对企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做好全县煤能、煤化工等企业生产建设工作。

(6)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志瑞      联系方式:3212301

10、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1)科技攻关,科技推广,科学试验,成果转化。

(2)科技合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科技培训,宣传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人:暂缺       联系方式:3212122

领导信息

姓名:韩士东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盘工作

姓名:任方方

职务:党委副书记

负责商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宣传、党风廉政、扫黑除恶、工会等工作。联系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姓名:鲁立新

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价格、综合计划、粮食、盐务等工作。联系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姓名:袁博

职务:副局长

负责工业信息、能源化工、乡村振兴、国有企业管理等工作。联系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能源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富县正街15号人民政府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11-321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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