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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来源: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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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中央、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公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河湖、水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或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配套工程建设。负责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的鉴定和验收,指导或实施堤防、大坝、水库、水电站、水闸的除险加固、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质监测、维修养护。负责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维护。负责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县水利行业扶贫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征地安置前期工作。研究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

(十一)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普法工作。负责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河长制(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负责落实县级河长交办的具体工作。

机构设置

(一)富县水利工作队

负责人:冯东红(队长) 联系方式:0911-3222350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质量与施工管理;抗旱技术措施推广,抗旱设施与物资经营管理;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工作。

(二)富县水保生态治理中心

负责人:李延林(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3539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富县水资源工作中心

负责人:邢世功(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6062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水资源评价,节约用水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税征收取用水量的核定,取用水计量设施运行监管,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等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负责人:樊晓军(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2826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县河、库的管理、治理、开发和保护;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预案,实施洪水的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五)富县河道管理中心

负责人:任延红(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4416

事业性质,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葫芦河灌区的管理、水源调配和水费收缴等工作。

领导信息

许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龙定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河湖长制、城市供水、农村饮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政执法、农村水利水电及灌区工作、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招商引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粮食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分管水利工作队、水资源工作中心、河道管理中心。

赵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改革、规划,行政审批、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农民工工资、信访、统战、统计、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水保生态治理中心、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石建平(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水利政策法规、水利科技学习推广、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和专家工作室工作,协助赵亮同志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陈明星:负责乡村振兴、工会工作、片区及家属区防汛工作。

杜晓玲(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督查督办、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妇女、宣传等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富县北教场太和路66号

联系电话

0911-32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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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水务局

来源: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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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中央、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公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河湖、水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或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配套工程建设。负责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水利水电工程的鉴定和验收,指导或实施堤防、大坝、水库、水电站、水闸的除险加固、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质监测、维修养护。负责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维护。负责节水灌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县水利行业扶贫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征地安置前期工作。研究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工作。

(十一)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普法工作。负责水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河长制(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负责落实县级河长交办的具体工作。

机构设置

(一)富县水利工作队

负责人:冯东红(队长) 联系方式:0911-3222350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质量与施工管理;抗旱技术措施推广,抗旱设施与物资经营管理;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等工作。

(二)富县水保生态治理中心

负责人:李延林(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3539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开采水保补偿费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及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富县水资源工作中心

负责人:邢世功(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6062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水资源评价,节约用水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税征收取用水量的核定,取用水计量设施运行监管,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等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负责人:樊晓军(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2826

事业性质,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全县河、库的管理、治理、开发和保护;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预案,实施洪水的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五)富县河道管理中心

负责人:任延红(主任) 联系方式:0911-3224416

事业性质,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葫芦河灌区的管理、水源调配和水费收缴等工作。

领导信息

许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龙定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河湖长制、城市供水、农村饮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政执法、农村水利水电及灌区工作、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招商引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粮食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分管水利工作队、水资源工作中心、河道管理中心。

赵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改革、规划,行政审批、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农民工工资、信访、统战、统计、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水保生态治理中心、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石建平(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水利政策法规、水利科技学习推广、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和专家工作室工作,协助赵亮同志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陈明星:负责乡村振兴、工会工作、片区及家属区防汛工作。

杜晓玲(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督查督办、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妇女、宣传等工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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