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中、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落实,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白春明 联系方式:0911-3213226
主要职责: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二)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
负责人:王勇 联系方式:0911-3541132
主要职责:1.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2.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3.保管革命烈士骨灰盒,接收处级干部骨灰寄存,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4.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负责人:杜娟 联系方式:0911-3227987
主要职责:1.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2.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3.保管革命烈士骨灰盒,接收处级干部骨灰寄存,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4.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王延林(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政全面工作。
徐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褒扬纪念、优抚、督查考评、办公室、机关后勤、财务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优抚办、行政办、财务室,抓好分管科室及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贾莹莹(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拥、移交安置、思想政治、体系建设、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综治、信息工作)等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办、党建办、信访办,抓好分管科室及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9月1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办公地址
富县茶坊正街41号三楼
联系电话
0911-3212780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中、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落实,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白春明 联系方式:0911-3213226
主要职责: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二)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
负责人:王勇 联系方式:0911-3541132
主要职责:1.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2.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3.保管革命烈士骨灰盒,接收处级干部骨灰寄存,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4.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负责人:杜娟 联系方式:0911-3227987
主要职责:1.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2.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建筑物;3.保管革命烈士骨灰盒,接收处级干部骨灰寄存,建立完善的烈士档案和骨灰寄存人员档案;4.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王延林(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政全面工作。
徐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褒扬纪念、优抚、督查考评、办公室、机关后勤、财务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优抚办、行政办、财务室,抓好分管科室及直罗烈士陵园管理所、富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贾莹莹(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拥、移交安置、思想政治、体系建设、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综治、信息工作)等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办、党建办、信访办,抓好分管科室及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9月1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办公地址
富县茶坊正街41号三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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