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根据延财办农〔2024〕2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43.2万元(其中: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6万元,2024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2万元)。请严格项目用途,专款专用,年底按时编报财务决算,同时按绩效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绩效目标及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目标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年终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经济分类科目50302。
附件: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备注 |
1 | 农业农村局 | 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发国债) | 26 | |
2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 | 17.2 | ||
合计 | 43.2 | |||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富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3109 12317(此信息长期有效)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正街13号
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