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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富财办农〔2024〕49号

农业农村局:

根据延财办农〔2024〕2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43.2万元(其中: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资金26万元,2024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2万元)。请严格项目用途,专款专用,年底按时编报财务决算,同时按绩效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绩效目标及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目标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年终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经济分类科目50302。

附件: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2024年市级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万元)

备注

1

农业农村局

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发国债)

26


2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移支付)

17.2


合计

43.2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富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911-3213109        12317(此信息长期有效)

 邮箱:281279362@qq.com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正街13号

富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