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业务培训、宣传、医疗保健、医疗卫生服务投诉等工作;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承担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村(社区)的创建、复审指导和检查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911-321754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开元路157号卫生健康局办公楼4楼
二、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县卫生监督所)
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开展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3.对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和化学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支持,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能。
4.负责计划免疫管理、督查、检查、考核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进行监测;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的制定和使用管理工作。
5.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卫生学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6.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基层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8.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预测、预报等工作。
9.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0.负责辖区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1-32121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富城正街88号
三、富县计划生育协会
职责: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和信息,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发放“人口关爱公益金”,关心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兑现奖励扶助资金,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0911-321564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开元路157号卫生健康局办公楼1楼
四、富县计划生育督察队
职责:负责全县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工作,开展打击“两非”监督检查,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11-32110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开元路157号卫生健康局办公楼4楼
五、富县人民医院
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医学康复服务。
2.承担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诊治;开展院前急救和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参与社区预防保健,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工作。
3.结合临床开展医学科研活动;承担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性任务。
联系(值班)电话:0911-262733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富城正街84号
六、富县中医医院
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供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及康复等一体化综合性服务。
2.承担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病的诊治;开展院前急救和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参与社区预防保健,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工作。
3.继承、挖掘和发扬祖国传统医学,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优势。
4.开展医学科研活动,承担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性任务。
联系(值班)电话:0911-26217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开元路154号
七、富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承担妇女儿童的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及应急救治工作。
2.承担妇科、产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救治及危急重症的救治。
3.开展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技术服务的科学研究工作。
4.组织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临床服务。
5.承担全县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开展出生缺陷儿的治疗,接收乡镇卫生院的转诊并提供技术指导。
联系(值班)电话:0911-321299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富县沙梁街33号
八、富县茶坊中心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2277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九、富县北道德乡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591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富县茶坊镇岔口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032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富县钳二乡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571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二、富县张村驿中心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5121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富县张家湾镇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4012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四、富县直罗中心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5412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五、富县交道镇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318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六、富县羊泉中心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4561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七、富县南道德乡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181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八、富县牛武中心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404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九、富县寺仙镇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5690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富县吉子现镇卫生院
联系(值班)电话:0911-37201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