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住建发〔2024〕13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按照住建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有效衔接工作中承担任务,2024年我局积极争取村镇建设项目资金,指导示范镇、示范村抓好创建工作。一是做好2024年农村房屋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工作,持续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和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实现全县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二是不断规范自建房建设、审批、验收流程,提升农房质量安全、开展宜居型农房建设;三是继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1.09%以上。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以上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一、加强农村房屋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明确整治改造目标。
为了持续保障全县农户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按照《富县农村危房动态核查办法》及《富县自建房建设管理及安全隐患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安排,以低收入群体住房为重点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对辖区内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住建局危改办,从4月份开始每月对农户房屋落实动态监测,实行“月报制”。今年县质监站一是对各乡镇集中排查和每月监测出的危房进行技术安全鉴定;二是对全县脱贫户、易致贫户、易返贫户、突发困难严重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户的房屋逐户核查房屋信息,现场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对照核查信息、鉴定结果同步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确保房屋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全面性。对于鉴定出的C、D级危房或直接判定危房的各乡镇要及时落实落细安全管控措施,并列入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范围进行整治,直至完全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改造对象,做到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整治或改造一户。积极落实省、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核查清、鉴定清、改造清、验收清”的“四清一责”工作机制。
二、提升房屋改造质量、开展宜居型农房建设。
1.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行政村要深入宣传《富县农村自建房指导手册》、《富县自建房建设管理及动态监测实施办法》《富县宜居型农房建设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质量安全意识。
2.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各乡镇要全面模清辖区内农房建设的参与者,对参加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初步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提前上报我局进行技能培训,我局将在2024年4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工匠业务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者颁发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书,并凡未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不得从事农房建设工作。
3.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审批流程。按照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建设流程、验收登记流程,并以正式文件报住建局备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4.积极开展宜居型农房建设。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摸清底数、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会同村民委员会,以乡村建设规划为先导、农户实施为主体,建设一批经济实用、风貌突出的宜居型农房。县质监站要加强对农房设计建设的技术服务指导,编制《富县自建房建设设计图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的实施指导。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和相关培训,对宜居型农房设计、建设、验收进行把关。
三、健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每季度要组织开展1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自查。结合省卫星摇感系统、群众举报的方式,发现各类问题,采取“一处一策”的方式组织清理整治,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换填进行绿化,恢复原土壤标准和植被。 县住建局要加强同县委督查室、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局沟通协调,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垃圾乱堆乱倒现象进行督查检查,督办完成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和后续管理,保持乡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2.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编制修订《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立完善全县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调查,全面掌握垃圾收集设施、转运车辆、终端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满足“户分类、村收集、镇区处理”的使用要求,并根据调查结果补齐、更新、完善设施短板。
3.实施垃圾分类、持续推进试点工作。一是积极创建省域垃圾示范镇。以创建省域垃圾示范镇为引领,全面推进各乡镇垃圾治理水平,今年要提升牛武镇、张家湾镇省域垃圾示范镇的创建标准,积极争取北道德乡为2024年省域垃圾示范。二是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文明生活习惯。先从示范镇、示范村做起,采取乡镇领导包村、联村干部包户,将垃圾分类作为联村包户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列入乡村振兴的日常考核指标。
为了完成2024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乡镇,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的村镇建设项目、历史文化名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省域垃圾示范镇、历史文化名村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自建房建设管理、危房改造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