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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八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2-12 16:58
类别:A
富县文化和旅游局
签发人:王国平
富文旅函〔2024〕56号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八号提案的答复函


曹百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富县精品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建议》(提案八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接到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出台《富县精品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认真研究讨论提案事项,并及时做了安排。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富县精品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顺利开展。二是5月份组织县文化馆业务骨干走访全县民间艺人和有关文艺协会、团体,征求意见20多条,进行梳理、归拢,形成了《富县精品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邀请我县文化文艺界颇具声望的人士进行座谈讨论、修改完善。三是6月份与县文联、作协、书协等单位再次进行讨论,并通过网络征询意见,对建设性意见建议整理、归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富县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四是9月份再次向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文联等25个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均无意见。五是10月21日《富县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通过了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11月8日,由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富县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推动全县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促进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或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富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安育芳,联系电话:1509129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