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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个没有”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个没有”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所:

现将《“十个没有”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个没有”平安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按照《富县人民政府“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确保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特制订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推进“十个没有”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实现“十个没有”平安市场(商场)建设目标,不断满足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需求。

二、考核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重点抽查、听取群众意见、抽查群众满意度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

富县沙梁供销综合市场、北教场便民市场、洛滨路批发市场、北教场信合路市场、客都超市、海燕商贸、建永超市和尚原店、北道德建永生活超市、和尚原罗元超市、建永超市牛武店、寺仙建永超市、张村驿镇建永超市、羊泉雅荷超市、羊泉建永超市、张家湾怡家丽文超市。

四、考核内容

依据富综治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平安建设实现十个没有”活动>的通知》(富综治办发(2018)9号)

五、考核办法及奖励评定

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各大型综合市场“十个没有”平安市场(商场)建设进行单独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场局机关联合监察大队按照动态“星级管理制度”,即实现“一个没有”目标,给予一星积分的方式进行。对于“十个没有”全部达标的市场申报县综治委,由县综治委命名为“十星单位(行业)”,并进行挂牌。县政府每年对命名挂牌单位进行一次复核,依据情况摘星、摘牌。在“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工作中创新经验、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市场单位,优先推荐评选县级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并申报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

附件:“十个没有”平安市场(商场)建设考核细则

附件

                                                  “十个没有”平安市场(商场)建设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

评分依据

分值

评分说明

得分

安排部署

(20分)

创建主体就“十个没有”建设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成立创建工作小组。

12分

有安排得6分,没有不得分。有机构得6分,没有不得分。

定期分析总结现阶段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況,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4分

开展工作得4分,不开展不得分

制定完善各类创建工作制度。

4分

制度上墙得4分,有制度不上墙得3分,没有制度不得分。

工作保障

(80分)

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践诺且践诺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10分

公开承诺、践诺且践诺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得10分;公开承诺、践行内容但存在应付现象得6分,没有公开承诺、践行不得分。

指派专人负责包抓平安创建工作。

10分

有专人负责得10分,没有不得分。

平安创建宣传工作。

10分

有永久性固定性宣传内容2处以上得4分,2处以下不得分;开展集中性宣传2次以上得4分,少于2次不得分;通过其他媒体宣传2次以上得2分,不宣传不得分。

群众对“十个没有”知晓率达90%以上。

20分

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得20分;80%-90%得18分;70%-80%得15分;50%-70%得10分;低于50%不得分。

创建主体全部达到“十个没有”标准。

50分

创建主体达到参创主体的100%以上得50分;80%至90%的得40分;50%至80%的得30分;低于50%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