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目标责任考核 / 正文

2024年目标责任书 - 城乡服务中心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四年工作

考核单位:责任单位: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富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24年3月

为确保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各单位职能及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主要工作目标

1.依据《富县城区自建房维修改建项目方案》出具城区个人住宅建设意见。

2.协助局党组完成富县陵园路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3.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工程监督力度,做到在建工程的节能达标率100%,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全面实施《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

4.协助局党组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综合管理目标

1.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2.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规定和会议精神,及时办理上级领导的批示。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建立重大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以上(含)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

4.年内上报两条以上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按规定公开政务信息。

5.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建议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网格体系;年内至少开展两次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杜绝和减少越级上访;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对越级上访的做到反应迅速,明确人员及时接访、认真处理。

6.加强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

7.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多渠道正面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全年向局办公室报送高质量通讯稿不少于2篇。

三、安全生产

单位负责人即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各自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实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按照局党组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对事故隐患按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3.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执行。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形势,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及时、如实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并坚持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调查安全生产事故。

四、附则

1.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下年度续签之日止,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负责人承担责任内容。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住建局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