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社区工厂认定的相关程序,拟定富县丰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富县富鹿农副产品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县级就业帮扶社区工厂,现面向全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自2024年7月26日到2024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日前向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11-3228105。
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