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政府
关于闫建宁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2023年2月2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闫建宁同志任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鲁宁虎同志任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富县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职务;
尉文智同志任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红亮同志任富县中心敬老院(富县社会福利中心、富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院长(主任);
任常育同志任富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孔选平同志任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石富明同志任富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剑同志任富县植保植检站(富县水产工作站)站长;
鲁博同志任富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缑雪霞同志任富县公证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永峰同志富县司法局政治指导员职务;
免去樊晓林同志富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永红同志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爱霞同志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晶同志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义龙同志富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立同志富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万寅同志富县政府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涛同志富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富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兼)职务;
免去郭晓曦同志富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淑红同志富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延平同志富县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建昌同志富县计划生育督查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宋耀文同志富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飞同志富县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富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