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 正文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推进下,我县认真扎实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本次普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采集2023年度社会经济活动数据,普查范围涵盖我县8个乡镇(街道)行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将经济普查纳入重点工作议程,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经发局、统计局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落实专项经费30万元;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督导制度,组织专项督查12次,确保普查体系高效运转;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并定期召开经济普查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组建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下设综合组、业务与资料开发组、数据处理组、督查检查组4个工作组,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会,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及7个乡镇1个街道办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促进了普查各阶段工作全面、及时、高质量完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明确目标职责,要求不等不靠,积极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确保五经普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后首次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次国民经济的“全面体检”,对于掌握近五年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00余名普查“两员”深入一线开展入户调查,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种类、行业类别、法人属性、营业状态、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等关键指标信息。同时,通过普查也进一步查清了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这些详实的数据资料,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科学规范实施

本次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为确保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县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拓展普查工作思路。一是县经普办搜集市场、编办、民政、税务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整理形成经济普查清查底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严格按照核查方法要求,按照清查底册名单逐一实地核查单位和个体户的经营状态等基本情况,清理停业、搬迁、只注册未经营的单位和个体户,形成经济普查登记底册。二是在普查登记阶段,对普查底册所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登门入户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则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即由上级普查机构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调查样本,对抽样小区内的全部个体户以及不在抽样范围的全部大个体进行入户调查。三是发布《解读: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普查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确保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能够充分理解普查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四是认真研究制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且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以深入浅出的方式,紧扣普查各环节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两员”业务能力,提高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五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充分调动部门和乡镇力量,利用户外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坚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方位加强五经普宣传引导,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经普工作的知晓率。六是加强业务学习,横向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其他县区的交流学习,纵向上积极与市局和各乡镇经普办沟通调研,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不断探索经济普查新思路、新方法,解决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增强队伍的“内生力”。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我县采取一系列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强化数据审核。一是成立数据审核组,及时对市级反馈的问题分乡镇反馈,并督促各乡镇进行核实修改,或将问题原因说明上报县经普办;二是对平台内强制性和准强制性错误进行反馈修改,对核实性错误逐一查看,属于逻辑错误的进行反馈修改;三是严格按照《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确保财务报表出现的数据有据可查,真实准确,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错误及时修改,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此外,还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地发布普查数据,增强了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96个,与2018年末相比,增长20.9%,从业人员22743人,增长6.4%;个体经营户7877个,从业人员14076人。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96个,比2018年末增加380个,增长20.9%;产业活动单位2362个,增长415个,增长21.3%;个体经营户7877个,增加3318个,增长72.8%(详见表2-1)。

表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196

100.0

企业法人

1341

61.1

机关、事业法人

293

13.3

社会团体

88

4.0

其他法人

474

21.6

二、产业活动单位

2362

100

第二产业

280

11.8

第三产业

2082

88.2

三、个体经营户

7877

100

第二产业

78

1.0

第三产业

7799

99.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07个,占32.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24个,占19.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3个,占11.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68个,占64.3%;住宿和餐饮业1306个,占16.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32个,占8.0%(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2196

100.0

7877

100.0

农、林、牧、渔业*

35

1.6

0

0

采矿业

18

0.8

0

0

制造业

53

2.4

2

0.0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

0.7

0

0

建筑业

185

8.4

76

1.0

批发和零售业

707

32.2

5068

6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

3.4

417

5.3

住宿和餐饮业

43

1.9

1306

16.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

1.1

65

0.8

金融业

3

0.1

0

0

房地产业

39

1.8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3

11.1

164

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7

4.0

9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

1.9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6

3.5

632

8.0

教育

71

3.2

71

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

1.0

67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

1.6

0

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24

19.3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743人,比2018年末增加1367人,增长6.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66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958人,增加741人,增长11.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5785人,增加626人,增长4.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07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81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953人,占26.2%;教育业2544人,占11.2%;采矿业2516人,占11.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152人,占65.0%;住宿和餐饮业2772人,占19.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67人,占6.2%(详见表2-3)。

表2-3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计

22743

7663

14076

8810

农、林、牧、渔业*

104

13

0

0

采矿业

2516

183

0

0

制造业

2416

658

12

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18

214

0

0

建筑业

1126

231

114

76

批发和零售业

1760

629

9152

67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8

105

536

38

住宿和餐饮业

477

364

2772

146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21

65

0

金融业

198

96

0

0

房地产业

395

170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6

230

197

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4

170

39

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1

232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1

93

867

314

教育

2544

1845

207

7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17

815

115

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4

161

0

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953

1433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4.624亿元(不含金融业),比2018年末增加295.034亿元,增长89.5%。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7.92亿元,增加269.42亿元,增长96.7%;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70亿元,增加25.61亿元,增长50.1%。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1.25亿元(不含金融业),比2018年末增加203.67亿元,增长98.1%。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1.43亿元,增加200.04亿元,增长104.5%;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82亿元,增加3.63亿元,增长22.4%。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8.17亿元(不含金融业),比2018年增加108.22亿元,增长135.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67.44亿元,增加105.24亿元,增长169.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0.73亿元,增加2.98亿元,增长16.8%(详见表2-4)。

表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624.624

411.25

188.17

农、林、牧、渔业*

0.76

0.03

0.12

采矿业

183.59

120.31

53.03

制造业

211.63

152.05

78.8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8.40

116.88

31.31

建筑业

4.36

2.23

4.29

批发和零售业

12.61

6.82

12.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2

2.66

2.54

住宿和餐饮业

0.85

0.43

0.7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2

0.07

0.09

房地产业

1.46

0.85

0.5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71

3.77

1.0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5

0.18

1.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52

4.07

0.9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61

0.27

0.46

教育

0.74

0.49

0.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0.004

-

0.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39

0.14

0.1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5个,比2018年末下降18.3%;从业人员5850人,比2018年末增长1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3个,占97.6%;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780人,占98.8%;外商投资企业70人,占1.2%(详见表3-1)。

3-1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85

5850

内资企业

83

5780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2

7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8个,制造业5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个,分别占21.1%、62.4%和16.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8%、14.1%和9.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516人,制造业2416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18人,分别占43.0%、41.3%和15.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2.3%、34.3%和12.4%(详见表3-2)。

3-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85

585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2

2474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3

2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

18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3

7

食品制造业

3

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

72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1

5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

55

家具制造业

1

2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

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

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

4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

2009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

4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

16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3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

72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

4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

1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3.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5%;负债合计389.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4.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23亿元,比2018年增长4.3倍(详见表3-3)。

3-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543.62

389.24

163.2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43.27

93.40

39.8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0.13

26.79

13.0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3

0.09

0.1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6

0.04

0.08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0.01

食品制造业

0.05

0.0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95

0.68

0.02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56

0.01

0.08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1


0.0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26

3.18

3.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5.32

147.65

74.61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10

0.02

0.0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8

0.49

0.9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0.01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2.52

114.14

30.4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81

0.36

0.6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07

2.38

0.28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272.82

原油

万吨

16.33

天然气

万立方米

38827.59

发电量

亿千瓦时

63.01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62.57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01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43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85个,比2018年末增长46.8%;从业人员1126人,比2018年末增长19.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3.5%,建筑安装业占4.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0.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3.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0.3%,建筑安装业占2.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3.9%(详见表3-5)。

表3-5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计

185

1126

房屋建筑业

40

487

土木工程建筑业

99

454

建筑安装业

8

2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8

1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负债合计2.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5.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比2018年下降79.0%(详见表3-6)。

表3-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4.34

2.23

4.25

房屋建筑业

2.27

1.13

1.74

土木工程建筑业

1.63

0.82

1.88

建筑安装业

0.13

0.13

0.1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0.31

0.15

0.5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07个,从业人员17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6%和下降34.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1.5%,零售业占48.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0.9%,零售业占49.1%(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

表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计

707

1760

批发业

364

89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9

8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5

39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

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

2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4

33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2

51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其他批发业

13

13

零售业

343

864

综合零售

40

15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3

16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6

3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

2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1

187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6

8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5

6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1

12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

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6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负债合计6.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1.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2亿元,比2018年增长17.3%(详见表4-2)。

表4-2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2.62

6.82

12.52

批发业

9.86

5.94

9.5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39

0.11

0.1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91

4.30

2.4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

0

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

0

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11

0.08

0.0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04

1.30

6.4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21

0.04

0.11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0

其他批发业

0.21

0.13

0.19

零售业

2.76

0.88

3.01

综合零售

0.34

0.15

0.8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74

0.09

0.3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07

0.01

0.0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20

0.10

0.2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43

0.14

0.3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0.32

0.17

0.4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23

0.09

0.1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38

0.10

0.4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06

0.04

0.0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32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下降51.1%(详见表4-3)。

表4-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73

324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8

138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0

131

邮政业

5

5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2276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73.5%;负债合计266170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338.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3697千元,比2018年增长85.6%(详见表4-4)。

表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计

482276

266170

253697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11056

188774

224563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69094

77182

22672

邮政业

2126

214

646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4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6%和45.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2.6%,餐饮业占67.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1.45%,餐饮业占68.55%(详见表4-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表4-5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计

43

477

住宿业

14

150

旅游饭店

3

63

一般旅馆

10

87

民宿服务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1

0

餐饮业

29

327

正餐服务

26

318

快餐服务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9

其他餐饮业

1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5亿元,与2018年末持平;负债合计0.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6.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比2018年增长51.06%(详见表4-6)。

表4-6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0.85

0.43

0.71

住宿业

0.51

0.26

0.25

旅游饭店

0.21

0.11

0.07

一般旅馆

0.30

0.14

0.18

民宿服务

0

0

0

露营地服务

0

0

0

其他住宿业

0.01

0.01

-

餐饮业

0.34

0.17

0.46

正餐服务

0.25

0.09

0.42

快餐服务

0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

0

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9

0.08

0.02

其他餐饮业

-

0

0.0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5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2%和19.6%(详见表4-7)。

表4-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22

5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1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

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

3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28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3.2%;负债合计7191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852.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35千元,比2018年增长88.1%(详见表4-8)。

表4-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计

12028

7191

943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43

0

80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643

1801

236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242

5390

627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9个,比2018年末增长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个,比2018年末下降50.0%,物业管理企业26个,与2018年末持平,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个,比2018年末增长150%,房地产租赁经营1个,其他房地产业2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5人,比2018年末增长7.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人,比2018年末下降74.2%;物业管理企业355人,比2018年末增长29.6%。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人,比2018年末增长200%,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人,其他房地产业3人(详见表4-9)。

表4-9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计

39

395

房地产开发经营

5

23

物业管理

26

355

房地产中介服务

5

1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2

其他房地产业

2

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348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41.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2872千元,物业管理企业45994千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7.3%和增长43.7%,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70千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4822元,比2018年末下降24.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725千元,比2018年增长66.8%(详见表4-10)。

表4-10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计

146348

84822

567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92872

72839

24812

物业管理

45994

11428

21191

房地产中介服务

1870

555

3070

房地产租赁经营

5615

0

3251

其他房地产业

47

0

4401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7个,从业人员55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2.1%和75.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08%,商务服务业占86.9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5.34%,商务服务业占84.66%(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237

554

租赁业

31

85

商务服务业

206

46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70629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448.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14千元,与2018年末持平,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51315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469.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77036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26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5065千元,比2018年增长275.0%(详见表4-12)。

表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计

4770629

377036

105065

租赁业

19314

6362

23939

商务服务业

4751315

370674

81126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59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9%和16.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2个,从业人员37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9.5%和65.2%(详见表5-1)。

表5-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72

370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

32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7

4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954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38.2%;负债合计17539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33.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779千元,比2018年增长206.0%(详见表5-2)。

表5-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营业收入

(千元)

合计

104954

17539

110779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78059

15674

9789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6895

1865

12889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92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0%和291.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8年末下降20.0%;从业人员770人,比2018年末增长34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2256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107.5%;负债合计406759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246.9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050千元,比2018年增长359.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1294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241.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5069千元,比2018年增长209.6%。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从业人员2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4.4%和17.3%(详见表5-3)。

表5-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75

278

居民服务业

18

7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4

172

其他服务业

13

3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943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9.0%;负债合计26621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162.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41千元,比2018年增长50.7%(详见表5-4)。

表5-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营业收入

(千元)

合计

60943

26621

46341

居民服务业

14304

2503

469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2009

22345

29772

其他服务业

4630

1773

11871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1个,从业人员254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0.2%和7.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3个,比2018年末下降29.3%,从业人员2228人,比2018年末下降1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641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146.65%;负债合计49217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91.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891千元,比2018年增长306.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69051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51.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5229千元,比2018年增长23.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3个,较2018年末下降11.5%,从业人员1117人,比2018年末增长12.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个,比2018年末下降16.0%;从业人员1112人,增长3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6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84.46%;负债合计29千元,比2018年末下降78.6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5千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19086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29.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2069千元,比2018年增长39.8%。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30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8.1%和33.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13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8%和4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845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负债合计14027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25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03千元,比2018年下降54.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882千元,比2018年末增长33.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637千元,比2018年增长71.4%。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24个,比2018年末下降2.3%;从业人员5953人,增长11.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35899千元,比2018年增长33.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绝对指标数据保留3位小数,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5%。其中,生物产业1个,占50.0%;绿色环保产业1个,占50.0%。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2%。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富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 22.2%。其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 50.0%。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3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61.1%。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比2018年增长5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82人/年,比2018年增长9.3倍。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06万元,比2018年增长20.9%;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0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件,比2018年增长71.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6.7%。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个,从业人员132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77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0个,占36.4%;数字技术应用业20个,占36.4%;数字要素驱动业15个,占27.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52人,占39.4%;数字技术应用业49人,占37.1%;数字要素驱动业31人,占23.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106万元,占51.7%;数字技术应用业902万元,占22.1%;数字要素驱动业1069万元,占26.2%。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95个,比2018年末增长44.4%;从业人员750人,比2018年末下降4.8%;资产总计17715.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5%。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1个,比2018年末增长12.0%;从业人员373人,比2018年末下降33.5%;资产总计12097.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8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3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4.1%和66.1%;资产总计561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0.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61.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4%;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相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富县统计局

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乡镇(街道)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茶坊街道办事处1451个,占66.0%;羊泉镇291个,占13.2%;张村驿镇125个,占5.7%。产业活动单位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茶坊街道办事处1544个,占65.4%;羊泉镇312个,占13.2%;张村驿镇142个,占6.0%。(详见表7-1)。

          表7-1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196

100

2362

100

茶坊街道办事处

1451

66.0

1544

65.4

羊泉镇

291

13.2

312

13.2

张村驿镇

125

5.7

142

6.0

张家湾镇

79

3.6

85

3.6

直罗镇

56

2.6

67

2.9

牛武镇

78

3.6

88

3.7

寺仙镇

57

2.6

60

2.5

北道德乡

59

2.7

64

2.7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茶坊街道办事处15842人,占69.7%;张村驿镇2056人,占9.0%;牛武镇1663人,占7.3%(详见表7-2)。

             表7-2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2743

7663

茶坊街道办事处

15842

6165

羊泉镇

1650

510

张村驿镇

2056

261

张家湾镇

510

171

直罗镇

477

165

牛武镇

1663

217

寺仙镇

280

93

北道德乡

265

81


注释:

[1]公报中分乡镇从业人员数据中含金融部门188人。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保留2位小数,相对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