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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仙镇

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落实;

(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负责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4)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协调各村和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各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镇级财政、经济统计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6)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蔬菜、畜牧业,搞好多种经营,促进经济发展;

(7)负责本镇的教育、科学、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土地、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兵役、林业、农田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行政工作;

(8)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劳务输出、扶贫帮困工作,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为发展本镇企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搞好服务。

机构设置

1.公用事务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村庄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等服务性工作。

负责人:张彭裕(公用事务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0911-3585401

2.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缑鹏冲(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0911-3585401

3.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和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负责人:贾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联系电话:0911-3585401

领导信息

杜龙,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张帆,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会工作。主管督查、考核、重点项目的开发协调、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镇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电力、商务通讯及中小企业联络协调。联系自然资源所、供电所。

高程,组织委员,主管党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代管纪委监察工作、综治维稳、统战工作。负责开展镇村及非公和社会组织常规党建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措施落实、新闻信息宣传搜集审核上报、新时代文明实践、团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信息组。

冯志力,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工作。负责应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火、交通等工作。分管安委办。

杜旭东,副镇长,主管移民搬迁、人畜安全饮水、文体、教育、卫健、水利、河长、防汛等工作。负责河长制等工作。协助镇长做好审计、财政、金融工作,分管社会保障服务站、文化站、河长办、综合执法办。联系卫生院、小学、幼儿园、农村信用合作社、水站等。

孙杰、副镇长,主管林业和畜牧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封山禁牧、林长制等工作。分管林业站。

鲁红利,派出所所长(挂职党委委员、镇长助理),负责派出所全盘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政法工作,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鑫隆、副镇长,主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千万工程、统计工作。负责田长制、农机、畜牧等工作。分管农业产业办、经济综合服务站、畜牧站。

缑鹏冲,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主管社会保障服务全盘工作。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残疾、慈善、福利、老龄、红会、拥军优抚、人力资源、就业、合作医疗、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及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和南道德便民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分管民政工作站、退役军人事务站。

张彭裕,公用事务服务站站长,主管公用事业服务站全盘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房屋征收、计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贾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主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环保等工作。负责物价管理、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等工作。联系市场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7、8月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富县寺仙镇正街5号

联系电话

0911-358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