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住建发〔2024〕21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及扬尘治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进场质量控制,强化生产和使用过程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决定对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 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方面
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满足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是否建立专项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环境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室负责人是否符合执业资格要求、试验员是否取得上岗证。
2、 生产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
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使用台账。原材料是否按规格分类存放,存放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试验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资质人员是否满足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仪器的校验、原始记录的真实性等。
4、配合比设计方面
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配合比设计,生产
部门是否按照配合比进行生产,企业是否保存生产配料的原始记录。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面
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计量装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
期校验和自校。质量检测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
5、扬尘治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安保体系是否健全,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现场用电及扬尘治理工作等是否合规。
三、工作要求
按照“行为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既抓质量行为,又抓生产质量,实施"两场联动"(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机制,倒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明确整改责任,逐一细化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和检测活动,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确保我县建设工程结构安全。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