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住建发〔2024〕47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端午”期间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房屋市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零事故”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同时确保节日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经研究,我局决定于“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霍小军 住建局副局长
任永刚质监站站长
成 员:王桂林 质监站副站长
尉建宏 质监站副站长
杜延平监督员
宋国宏 监督员
刘玉峰监督员
王 刚 监督员
李 宁 监督员
许海龙 监督员
马 静 监督员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6月3日---6月7日。
三、检查方式
此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项目)自查为主,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全县建设工程在建项目。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施工用电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各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总监、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二)各建设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的落实情况,在施工围挡设置安全攻坚宣传标牌,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攻坚宣传横幅的落实情况。
(三)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办理立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建设手续的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四)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五)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等情况。
(六)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七)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以及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八)扬尘治理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并且每日进行清扫,洒水,确保场内道路无扬尘。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裸漏泥土必须全部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工地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有专人负责,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轮胎、车体,严禁带泥上路。
(九)各在建项目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总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应急救援演练,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涉及相关活动及资料,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的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
(十一)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以恐吓、威胁、暴力、等黑恶势力行为破坏他人财产、侵犯人身安全行为,黑恶势力插手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施工、渣土运输受纳、材料供应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项目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检查,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对工程安全全覆盖大排查,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建筑施工安全攻坚行动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管理人员配置不足、资料不齐全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四)各建筑施工单位及项目部从即日起全面组织好自查工作,监理单位督促落实企业自查整改工作,并确保边查边改工作落到实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将事故扼杀在萌芽期。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立即上报。
值班电话:0911-3212106。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