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住建发〔2025〕12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顺利推进我县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房屋市政工程
三、检查方式
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开复工条件进行自查,并填报《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审批表》,上报质监站。质监站根据企业上报的《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审批表》,采取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进行检查。合格一处,复工一处,坚决杜绝“带病”开工现象。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
3.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上岗“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深基坑(槽)的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及防护措施检查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验收等方面的安全资料及现场实体情况;
6.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复工前检查验收及安全使用情况;
7.高层脚手架悬挑梁固定情况,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架铺设情况 ;
8.假期停用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复用使用安全检验检查情况;
9.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10.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重点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11.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安全排查检查情况。
(二)工程质量
1.检查开复工项目的手续、各项管理制度、方案等是否齐全;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落实情况(重点是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检测试验单位);
3.施工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冬期施工基础和主体工程混凝土强度检测);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是预拌砼和检测试验资料);
5.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标准养护室并正常运行;
6.进场建筑原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复试并取得复试报告。
(三)扬尘治理
1.施工单位
(1)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是否在施工现场公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3)是否每日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以及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建立情况;
(4)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检测设备,并联网运行;
(5)是否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及混凝土;
(6)施工现场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在或覆盖;
(7)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是否集中堆放并进行覆盖,是否存在焚烧建筑垃圾及其他材料。
2.监理单位
(1)是否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在扬尘治理费用结算成果文件上签字;
(2)是否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直接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四)建筑围挡公益广告
1.建筑工地围挡是否存在基础不牢靠、破损、倾斜、变形、 掉角、不平整等问题;
2.公益广告刊载量是否达到封闭围挡面积的30%;
3.落款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存在用词不当、错字别字、排序混乱、破损污染等情况;
5.公益广告是否在指定网站下载;
6.新设、更换的公益广告是否按要求进行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企业要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结合各自实际,紧盯人员变动、设备工艺、寒潮天气、赶工期抢进度等因素,精准研判面临的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心中有底数、防范有重点。
二是压实安全责任。要督促企业周密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认真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签订责任书、公开承诺等措施,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特别是对新入场人员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补充,应持证上岗,需外聘作业的,应查验作业资质、做好风险交底和现场管理。复工复产前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紧盯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三违”行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 理,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人员违章违规 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审批把关。施工企业自查完成后,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全面进行复核,在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 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后报质监站审查;质监站要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全面核查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