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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富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富住建发〔2025〕51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富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富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住建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富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外墙安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除险固安”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组建专班、落实责任、拉网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全面推进城镇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同步推动建立日常巡查、及时排查、及时整治、动态监管的城镇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对建筑外墙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三、重点任务

切实履行属地、属事责任,聚焦解决建筑外墙安全隐患问题,强化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力量逐栋开展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包括居住、办公、商业、教育、卫生建筑等,重点排查老旧小区(含单体楼)及人员密集场所,县住建局开展城区内各物业小区建筑外墙安全隐患的排查,每栋建筑摸排后要填写附件1《城镇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排查台账清单。此项工作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

(二)落实整治

2025年12月底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责任人、倒排计划、分批组织实施整治,要明确整治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强过程检查,打表推进整治。

1.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或楼栋,按照使用《延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申请使用;

2.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或楼栋,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房屋产权所人负责隐患的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富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房产服务中心,由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要求,抓好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技术指导、分片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建筑产权人落实建筑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面排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

统筹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物业联查”的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四)严格信息报送

1.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将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在5月23日前报送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从本月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每周三前向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情况,将附件2《城镇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表》报县住建局(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建筑产权所有人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属地管理责任、县住建局属事责任。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是统筹组织全县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和整治责任。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职责

一是具体负责属地内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并按时报送相关数据;二是对排查未发现外墙安全隐患的建筑,落实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责任主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三是对排查出存在外墙安全隐患的建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落实责任人,督促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治、设立警示标志、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外墙安全隐患消除前,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五是对于隐患排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及时向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六是建立属地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

(三)县住建局职责

县住建局对城区内物业小区的建筑外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实施分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