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务会议纪要第3次
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2016年6月8日上午,县长王云祥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就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富县城乡重特大疾病、慢性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
(一)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富县城乡重特大疾病、慢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由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县民政局在制定救助政策时,要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救助、大病保险等政策相衔接,严格核定救助病种和标准,避免重复超额救助。
(三)由县民政局负责,定期向社会公示享受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资金兑付情况,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关于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意见》。由常务副县长拓改琴牵头,县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单位负责,认真拟定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各自职责,建立互惠共赢的合作运行机制。县民政局要对博爱医院的服务运行和收费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管,若不符合合作协议的条款要求,要在第一时间责令其无条件退出。
(二)由县民政局负责在富县中心敬老院提供1000平方米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用房,富县博爱医院负责业务用房装修、设备购置和医务人员配备,并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诊疗和护理服务。
三、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关问题
(一)同意县商务局提交的《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县商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二)由副县长高庆海牵头,县电商办负责聘请3-5名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提供技术支撑和电商人才培训。
(三)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富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明确奖励、补助、考核流程,报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关于富县河滨综合广场和开元小区综合服务楼剩余房屋处置有关问题
(一)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富县河滨综合广场和开元小区综合服务楼剩余房屋处置的意见》。由副县长贺毅牵头,县住建局、国土局、国资局负责,对河滨综合广场1660平方米商业用房和开元小区综合服务楼2324平方米商业用房按程序进行登记,并移交县国有资产局管理。
(二)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住建、监察、审计、国土、国资等部门单位参与,对河滨综合广场及开元小区综合服务楼剩余3984平方米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所得资金中土地出让金收益上缴县财政,其余资金用于河滨路广场、开元小区综合服务楼项目建设。
五、关于研究讨论《富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同意县城管局提交的《富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由县城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出席:拓改琴、魏恒、高庆海、贺大南、贺毅。
请假:马存平、关延龙。
列席:县政府办公室韩利生,县委宣传部孙忠奇,县经发局成向春,县财政局王朝阳,县人社局孔宏伟,县审计局李睿,县监察局李宏柱,县民政局缑西平,县住建局师彬,县农业局贾宝森,县卫计局刘天宏,县国土局张永智,县质监局惠延林,县食药监局任宏江,县法制办李卫平,县果业局任玉亮,县城管局樊华,县国资局王刚,县扶贫办周述勤,县农安办梁致远,县蔬菜办李建权,县公疗办段缑管,鄜城街道办袁治平,县邮政局张君敏,县邮政银行冯晓惠,陕西黄土高坡物流有限公司吉兴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