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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0-22 16:23

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夯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市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限任务目标

今年的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自9月18日全面启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要求群体强制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集中免疫工作。10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高致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必须达到部颁标准,鸡新城疫和猪瘟实施全面免疫。县畜牧中心要会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免疫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散养畜禽组织实施集中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落实免疫主体责任,由规模场负责按程序做好自主免疫。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规模养殖主体要加强免疫档案管理,逐一登记畜禽存栏出栏情况、免疫时间、疫苗种类、废弃疫苗处理等相关信息,组织全体防疫员到位在岗并确保免疫工作过程可倒查、可追溯,质量有保障。防疫期间各乡镇要为防疫员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注射器、耳钳、消毒药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要及时报告防疫工作进度。每周星期五上午12:00前,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免疫工作进度报送至县畜牧中心(电话:3212206),10月28日前报送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总结和免疫汇总表。

(二)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县畜牧中心要指导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疫情监测工作,每个行政村要落实1名疫情监测人员,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县畜牧中心要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县畜牧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人员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病病原学专项监测,科学研判疫情形势,统筹抓好全县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妥善处置动物疫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县畜牧中心要备足疫苗、耳标、器械等防疫物资,指导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培训、演练等工作,提高动物防疫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带班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四)重视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布病防治。要加强畜间布病防控,按照“检、免、处、消”方针做好羊子、肉牛、奶畜布病防治,特别要做好肉羊强制免疫和新生犊牛、羔羊的血检工作,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牲畜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布病疫情泛滥。做好狂犬病防控,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选择一个养犬较多的村庄集中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茶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县城内的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同时要将详实的免疫数据佐证资料留档保存。

(五)推进防疫信息化管理。养殖场(户)要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全面安装、使用“陕西智慧动监”系统,依托系统做好备案登记、防疫信息录入、检疫申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免疫电子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做好免疫信息录入、上传工作,确保防疫工作可追溯,免疫电子档案将作为规模养殖场(户)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要加强日常监测工作。非洲猪瘟进入常规防控状态,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和措施,全面加强生猪健康监测,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要立即上报。同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防疫消杀工作,严防造成疫情扩散。认真履行非洲猪瘟防控责任,扎实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生猪及生猪产品市场监管,阻断非洲猪瘟传播链条,确保全县生猪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做好政策衔接落实

按照省市要求,先打后补是一项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全覆盖是硬性要求。省厅专门印发通知,对先打后补相关政策、设施措施进行调整优化,明确规定对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不提供疫苗购买发票、购买服务发票、抗体检测报告,年初未备案的可补备案。县畜牧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宣传,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通过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完善补助资金测算办法,优化申请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兑付到位,同时加强免疫抗体监督抽检,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工作落实到位。

四、全面夯实防疫责任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尽快抽调村级防疫员,组建防疫工作队伍,扎实做好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动物防疫疫情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好疫情排查、上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秋季防疫工作结束以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验室要对全县各乡镇家畜的抗体免疫效果进行检测评估,检测结果将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对于不合格的乡镇要进行情况说明并进行全面补针。对规模部分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测,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县畜牧兽医中心要组成检查督导工作组,加强对各乡镇、各养殖场动物免疫工作检查抽查,推动防疫工作有效进行,全面完成防疫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