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 / 乡镇文件 / 正文

北道德乡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计划

来源:北道德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4 11:24

北道德乡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我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监管、服务企业、防范风险”原则,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等领域执法检查,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检查目标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检查,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安全、环保、质量等风险隐患,实现精准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3.优化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和闭环管理。

4.在检查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

三、检查内容

1.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2.防汛检查;

3.对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4.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且无用工合同的处罚;

5.对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的处罚;

6.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的处罚;

7.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企业生产经营性设施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

8.对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防抛洒、防扬尘措施的处罚;

9.对违反规定在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和树木等处刻画、涂写、喷涂等影响市容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张贴、悬挂宣传品的处罚;

10.对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清运到规定的处理场所,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1.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12.对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或者违反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13.对未经批准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14.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等的处罚;

15.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对吸烟管理不力的处罚;

16.对建设单位未及时移交承接验收资料,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移交的处罚;

17.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书面告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并报送相关资料,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8.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四、检查时间与方式

1.时间安排:

定期检查:按季度开展常规巡查,重点行业增加巡查频次;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如卫生安全、汛期安全、消防隐患等开展集中整治;

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2.检查方式:

资料审查:查阅台账、合同、检测报告等;

现场检查:实地查看生产车间、仓库、环保设施等;

询问访谈:与企业负责人、员工沟通了解情况。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

3.强化协作联动:应急管理、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4.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北道德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