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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延市公开办函(202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富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富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富县正街10号;邮编:727500;电话及传真:0911—32127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局各项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方位、多角度,积极稳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条,其中部门文件信息8条,文化旅游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服务事项信息3条。并通过富县文旅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政府动态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由主管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文化旅游管理工作需要,用活载体,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效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全社会知晓。定期公开、更新行业领域文化惠民活动、“非遗”传承保护、旅游开发利用、文物保护管理、图书阅读推广、文化市场管理等涉及文旅事业发展的各项内容。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一是充分利用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度了解文化旅游、参与文化旅游。二是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能规范有序地发展,我局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富县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要求,按照“谁发布、谁负责”“业务分管和主要领导”双审核流程,对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上报程序及保密审查进行了明确。确定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板块)、微信运行维护人员,及时搜集发布各类信息,形成了功能多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上下合力的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保障了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配备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会,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