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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信息网站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业务信息等信息23条;爱富县APP报送信息21次,统计内网报送2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办理答复1件,转结下一年办理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以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为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同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LED电子屏、公交车站牌广告等各类形式进行公开和宣传,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通过爱富县APP等渠道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动态,加强统计信息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发布统计信息21次。

(五)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机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子政务日常具体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报送审核机制。对信息报送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报送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 公益组织法律 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我局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少。目前信息公开方式以爱富县APP为主,公开渠道较少。

(二)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大统计分析与研究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向社会公布,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