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浩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宏柱应邀到会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剑茹、周连锁、卢建平、张永智参加会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军辉,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米奋勇,县政府副县长马瑞轮,县人民法院院长闫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振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会议议程涉及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视察检查组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旁听公民列席会议。

会议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在评议县人社局工作时,会议指出,人社工作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领域,件件关系民生福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县人社局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正视服务质效、政策落实、矛盾化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审议意见,逐条梳理、认真整改。要聚焦就业优先、社会保障、根治欠薪、人才服务等重点任务,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温度,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全县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强调,县监察委员会要持续保持严的基调,紧盯惠民补贴、乡村振兴、民生资金、基层小微权力等重点领域,精准排查问题线索,从严执纪问责,做到“查处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警示一批干部、规范一方行为”,健全基层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持续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聚焦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精准履职、依法办案,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协同联动,以司法担当助力提升地方治理效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方面,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扛起监管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属地责任,全面梳理辖区内相关文件,严格按程序报送备案,从源头上规范基层治理、防范法治风险,持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