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干部队伍。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两说一联”为民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联村干部蹲点制度;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创国卫”工作。
2、全面落实“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制度;抓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3、全面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规范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工作。
4、购置面积2660平方米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5、组织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质量评查活动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法律援助数量达到公证机构年度办证量的5%以上。
6、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查处、大调解活动;分级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大培训,提升村(居)、社区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平台管理,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3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3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2万元,
2.支出总计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46万元,项目支出76.54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2万元。
(二)2014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省厅调配上固定资产)及运行维护费58.9万元,公务接待费8.3万元。
附件1: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附件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