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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1、土地收购

根据市政府授权和土地储备计划,我中心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或收回。

2、土地储备

对于我县范围内进入土地储备体系的土地,在出让给新的土地使用单位以前,由我中心负责储备管理。

3、土地供应

对我县进入土地储备体系的土地,由我中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土地市场的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有计划地统一向用地单位供应土地。

储备土地的供应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两种类型。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2015年度土地收储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2015年我中心收储了富县采油厂老公司、富县化工厂、茶坊供销合作社、张家湾供销合作社、直罗供销合作社、羊泉供销合作社、张村驿供销合作社,共7宗53.90亩,并签订了收储协议。对人事局、乡镇企业局、烟草公司3宗地进行了前期摸底,制定了收储方案。

2、土地出让工作

2015年土地出让工作主要有:一是原石油通讯站划拨给陕西水务集团;二是共组织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3次,出让土地6宗,面积106.08亩,成交土地总价款6451万元,并依法公布土地市场信息,建立土地资产交易平台。积极盘活了土地资源,提升了土地利用价值,加快了县城建设步伐,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5年财政拨款总数51.5万元, 上年结余0.54万元。

2、支出总计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9万元,项目支出18.51万元。

3、2015年年末结转结余0.54万元。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会议费支出1.12万元。

四、财务运行及政策执行情况

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一直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省、市、县各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转,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五笔会签制度,严格保障审批程序,财务收支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