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运动中心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指导体育运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优秀运动队建设,向省市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承办省市竞技体育比赛,项目注册管理,竞赛计划规程制订,裁判队伍管理,竞赛管理与组织,表演赛组织,相关赛区管理。编制核定人数为11人,年内在职人员19人(其中少儿体校8人,体育中心11人)全部由财政供养。
2015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握工作重点,紧扣工作主题,拓宽工作思路,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
(一)群众体育工作
1.组织开展健身活动12次。
2.组织业务培训工作6次。
3.组织协办各类文体活动6次。
4.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开展了创建老年体育示范村镇和社区活动,共创建省级体育示范村镇和社区2个,市级体育示范村镇和社区13个,县级体育示范村镇和社区26个。目前全县老年体育协会组织各乡镇已达到100%,基层农村达到50%。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实施了田径场塑胶跑道维修。
2.共实施农民健身工程30处,其中村级农民健身工程26处:羊泉镇下善化村、羊泉镇下立石村、茶坊镇刘家庄村、张家湾镇黑水寺村、张家湾镇杨家湾村、张家湾镇和尚塬村、寺仙乡新庄科村、寺仙镇现头村、牛武镇埝沟村等。乡镇农民健身工程2处:张家湾镇、羊泉镇。社区农民健身工程2处:吉子湾社区、茶坊社区。
3.对体育场馆公厕、下水道、排污渠、路径器材等破损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
三、部门收支财政补助收入情况
2015年度,随着政府收入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我中心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5年度财务分析如下:
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2270363元,彩票公益性188100元,共计2458463元(少儿体校72.3543万元、体育中心154.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971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595元,项目支出1389157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公务接待3680元,较上年减少,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