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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富县县委2015年度决算公开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负责党对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2)制定完善全县青年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了解和掌握青年思想动态,为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4)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组织指导开展具有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5)负责抓好全县各级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党委配备、管理乡镇、县直单位团委书记,指导各单位弄好团代会。

(6)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监督实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受党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指导青联、学联工作。

(8)负责全县希望工程和青少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组织实施。

(9)完成县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人员情况

富县团委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女3人,财政全额拨款,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绩

1、狠抓了“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乡镇团建工作,加强农村团组织建设,吸收青年能人、大学生“村官”、学校优秀青年教师交叉任职或者兼职担任村团支部书记,推动乡村团组织建设整体活跃。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建团工作,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社团建步伐;继续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确保团青比例达到22%以上。鼓励基层团队组织创新工作载体,开展基层团队工作创新评比,给予先进基层组织适当工作经费支持。

2、做好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根据我县青年的实际,以返乡青年农民工、农村未就业青年为重点,开展果业、蔬菜和科技以及农村青年“领头雁”等方面的培训,年内培训农村青年220人次。

3、在全县青少年中,以纪念建团93周年、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开展了“红领巾心向党”主题队会,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团关系教育。

4、深入推进“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观、三热爱”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坚定广大青少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通过主题团日、纪念日、座谈会、团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了解“党领导团、团紧跟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深化“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开展法制、综治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入团和成人仪式活动。

6、年内创建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个。

7、做好了市级“五四青年奖章”、“进城务工青年”、“青年创业先锋”、“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等先进推荐工作。

8、年内对50名全县基层团干部进行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9、发挥富县“青春驿站”功能,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继续发挥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救助行动,加强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志愿者参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切实帮助农民工子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二、收入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5年我委财政拨款总额为709600元,上年结余2000元,2014年财政拨款760000元,比2014年度财政拨款额下降 7 %,2015年度总支出为709600元,比上年度支出下降 7%,年底结余2000元。我委没有公务车辆,其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3647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0300元;

3、购置固定资产14600元;

以上3方面就是我委的主要支出,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全部收入系财政拨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保持好的作风,精打细算,降低各项支出指标,达到上级的指标要求。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末,我委固定资产增加14600元,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新购置了2台电脑,9600元;购置了1张办公桌1400元;更换了2个防盗门3600元。

四、财务运行及政策执行情况

我委一直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省、市、县各级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转,全系统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五笔会签制度,严格报账审批程序,财务收支规范运行。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