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富县城管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的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工程监察、公用事业监察、园林绿化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城市房屋拆迁、改建管理等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0.9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0.9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2.支出总计1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万元,项目支出17.95万元,
3.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77元。
(二)2015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统筹管理,减少和压缩了各项费用。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