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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县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拟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报经县委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经验,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后进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期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适时提出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报经县委批准后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四)负责全县党员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远程教育管、学、用的水平。

(六)负责全县各乡 (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使用提出意见;进一步完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办法和程序,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县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群团组织的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办理分管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九)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发挥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相关协调事项;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党员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分管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办理党员调转手续和分管干部的调转手续。

(十二)负责起草和制订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的考核意见、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和县直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半年和年终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日常监督调控和检查督导;做好年终迎接市委考核办对我县考核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三)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教育组工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

(十四)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县组织工作,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全面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从严从实构建组织工作新常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建设模范组织部门,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组织工作相互促进。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三、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中共富县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包含部机关及部属8个单位,2016年收入决算773.64万元,上年结转0.4万元,支出决算702.32万元,本年结转71.72万元,支出决算7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05.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万元;项目支出496.37万元(包含村级活动室建设及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工资)。

中共富县县委组织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