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技发展和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拟订全县科学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全县科技攻关、科技星火、科技扶贫、科技推广、科学实验、成果转化、社会发展、科技合作、重大科技产业化等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管理工作,拟订科技进步奖评审管理办法;负责科学技术奖登记、鉴定、评审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4.研究提出增加科技拖入的措施和建议,负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研究与发展经费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承担全县科技设备条件配置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6.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审核、申办工作;负责科研单位与科技型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7.组织指导就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发面的科技工作;承担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8.负责全县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初评和申报工作,承担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申报管理,负责科技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管理和登记审查工作。
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法规的贯彻实施;管理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承办有关知识产权纠纷及行政复议事项。
10.指导和协调县直部门科技管理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建议,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全县科技资源配置。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科技服务机制促进科技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重点时段的科技宣传、培训工作。
2.扎实推进“大荔模式”农技服务工作,完善科技对接服务机制,积极实施“千人千社”示范项目和农业专家大院建设。
3.科技项目计划促进成果转化,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4.企地、校地合作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搭建校地合作机制,全力推进民营科技企业。
5.完成2015年度科技成果征集工作及市场技术交易工作。
6.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防震减灾及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1、县科技局2016年支出决算12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万元,项目支出934.08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执行,按2016底在编人数填报;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公务接待0.11万元,较上年下降78%;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