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单位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中心工作,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就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共设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单位1个,编制15人,在职人员1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数14人,比上年人数增加1人。
二、决算分析
(一)2016年财政拨款总数105.49万元,上年结余0.98万元,收入总额为106.47万元。全年总支出10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7万元;项目支出9.56万元。本年结余4.08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全年支出总额102.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86.95万元(基本工资34.51万元,津贴补贴49.66).商品服务支出5.88万元,(其中办公费2.55万元,印刷费0.90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0.97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85万元。)财政事务支出9.56万元。本年结余4.0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公车运行费0.85万元,同比2015年下降0.32%;无公务出国,无会议接待。
通过决算分析,可以看出总体收支出较为平稳。但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开展,业务费及办公费用会逐步增加。2017年,我办将继续落实相关政策,更有效地发挥好财政宏观调控作用,配合财政部门推动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