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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调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办理县委和市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新开工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90%;

2、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2.5%。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64.6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64.3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3万元,

2. 工资福利支出153.6万元,与去年支出相比,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会议费6.0万元,培训费10.73万元。

中共富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