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富县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县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和搜集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二)组织召开本县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组织和管理全县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开展活动,推动文艺的繁荣。
(三)组织文联系统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调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的文艺活动和重大评奖活动。
(四)协调和指导社会各界、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的文艺创作、演出等有关活动。
(五)主管、主办本县文联各协会文艺刊物。
(六)协同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向省内外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富县,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
(七)为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开展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
(八)负责对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帮助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九)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之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县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和管理。
(十)承担县委和市文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52.2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98万元.
2.支出总计4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万元,项目支出16.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