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县直罗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富县直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富县直罗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
(1)促进经济发展及城乡统筹工作,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作用。
三、基本概况
直罗镇决算单位4个:镇政府,财政所,计生站,农综站。全镇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4人。正式在职人数80人。各单位情况如下:
| 序号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备注 |
| 1 |
直罗镇政府 |
全额拨款 |
19 |
39 |
|
| 2 |
直罗镇财政所 |
全额拨款 |
7 |
5 |
|
| 3 |
直罗镇计生站 |
全额拨款 |
9 |
4 |
|
| 4 |
直罗镇农综站 |
全额拨款 |
68 |
32 |
四、直罗镇2016年决算公开内容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925.5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25.59万元。
2.支出总计1925.82万元。基本支出56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434.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70万元。项目支出1363.50万元。
(二)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1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主要下降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公务接待费0.56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