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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34.20万元,较上年减少6.5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2016年度无抚恤金10.36万元;二是2016年增加遗属一人;三是职工工资增加。

2016年支出共计234.10万元,较上年减少6.5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2016年度无抚恤金10.36万元;二是2016年增加遗属一人;三是职工工资增加。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4.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减少了办公用品。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1929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购置4个文件柜,一套会议桌椅,2个防火物资柜。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1.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共接待14批次,84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0.69万元, 较上年减少3.3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制度,减少用餐次数,严格用餐标准;二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执行公务用车标准。

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4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