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75.71万元,较上年增加79.112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年初结转0.21万元;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8.9023万元。
2016年支出共计275.71万元,较上年增加79.112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年末结余12.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42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3377万元。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4.80万元,较上年减少0.585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53元,其他支出资本性支出减少5200元。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77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77万元),较上年持平。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参照中省相关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解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