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 2014-2016决算公开 / 正文

富县水务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3636.46万元,较上年增加863.1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2016年实施8处工程项目,比2015年多实施3处。

2016年支出共计3611.74万元,较上年增加838.4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2016年实施8处工程项目,比2015年多实施3处。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102.48万元,较上年减少26.6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69万元,因为退休1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上年度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2.96万元,因为2015年支付死亡人员抚恤金及埋葬费,2016年无死亡人员。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无支出。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无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无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