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054.09万元,较上年增加749.09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基本支出增加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增加28.81万元,商品服务增加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21.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4.49万元。
2016年支出共计2054.34万元,较上年增加749.3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基本支出增加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增加28.81万元,商品服务增加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21.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4.74万元。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38.31万元,较上年增加4.11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11万元。
三、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共接待14批次,123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3.88万元(运行费3.88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公务接待减少0.23万元,二是公务用车减少0.01万元。
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2辆。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