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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直罗镇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92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113.59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本年有人员变动,经济发展扶贫工作费用。

2016年支出共计1925.82万元,较上年增加1113.85 万元,项目支出1363.5万元,较上年增加305.4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本年有有人员变动,经济发展扶贫工作费用以及项目基金支出。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23.85万元,较上年减少6.15万元,主要是机构精简,会议压缩,人员出差及公车使用减少

(说明:相关数据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填报)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68.18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政府项目工程采购金额68.18万元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共接待10批次,48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95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9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缩经费。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