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050.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59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及项目支出增加。
2016年支出共计1051.80万元,较上年增加159.7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1051.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9.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30万元,项目支出382.68万元。较上年增加159.75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及项目支出增加。
(说明:相关数据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填报)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1万元(共接待80批次,76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99 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99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26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01万元。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增加说明)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加上新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1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