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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814.22万元,较上年增加536.4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环卫工人工资和购置环卫车辆。(2015年决算时的环卫工人工资在城管局)

2016年支出共计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517.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环卫工人工资和购置环卫车辆。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795.3万元,较上年增加517.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502.5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8.54,其中有环卫工人工资269.13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支出292.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支出主要用于环卫车辆购置,环卫工人费用,环卫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因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垃圾日产日清,原有的垃圾车辆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购置环卫用车4车(城管理局政府采购)单位上固定资产。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该项费用为单位1辆执法车费用。截止2016年底,单位有执法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