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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172.17万元,较上年增加584.0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我办新成立富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全县公务用车及综合执法平台车辆费用;二是我办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新购置办公设备、家具等;三是我办构建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资金;

2016年支出共计1059.92万元,较上年增加472.08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我办新成立富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全县公务用车及综合执法平台车辆费用;二是我办办公大楼维修改造,新购置办公设备、家具等;三是我办构建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资金;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10.89万元,较上年减少5.89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办公费减少。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95.65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空调、办公家具、电动门、复印机等设备。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89.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81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81万元),较上年增加204.81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我办新成立富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全县公务用车及综合执法平台车辆费用。

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11辆,加上新购置的0 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39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参照中省相关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解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