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31.05万元,较上年减少56.84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遗属及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2016年支出共计102.24万元,较上年减少85.6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遗属及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费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二)关于2016年单位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部门运行经费共5.1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是打印费、维修费减少。
(说明:相关数据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填报)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66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电脑1台,打印机1台。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共接待30批次,10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39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增加说明)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加上新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参照中省相关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解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