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 2014-2016决算公开 / 正文

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人事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有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员8名。下设事业单位7个:就业管理局、城乡合作医疗办公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此次决算含下设行政机构人员。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531.76万元,较上年增加75.1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基本收入增加。

2016年支出共计1532.06万元,较上年增加75.46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基本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273.51万元,较上年增加26.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基本工资支出114.41万元,津贴补贴129.67万元,奖金1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8.22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工作开展,购置廉政公务职工灶各类灶具、安装办公楼监控设备以及办公设备。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度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局 “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比去年下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共接待7批次,59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1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15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减少变动情况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在2015年6月30日封闭仅有的一辆公车,从此无再动用。而根据工作需要再另行租车,费用相对减少。

今后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决算,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