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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文物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39.56万元,较上年减少210.60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单位分设,人员减少。

2016年支出共计239.5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10.8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单位分设,人员减少。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82.06元,较上年减少73.46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分设,人员工资减少。

(说明:相关数据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填报)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6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和文物保护工作、购置指纹防盗门一个,维修阁子头石窟看护房和长城防护栏安装。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共接待5批次,4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81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81万元),较上年减0.0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是支出减少。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增加说明)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加上新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1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参照中省相关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解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