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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935.37万元,较上年增加346.4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行政运行和项目收入增加。

2016年支出共计929.64万元,较上年增加340.71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16.2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以及补发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324.42,主要是拍摄纪录片《秦直道》。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3.2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是压缩经费支出。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44.92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2016年春节文化活动演出服装及道具18.92万元,拍摄2部宣传片26万元。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共接待10批次,5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未保留公务用车,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参照中省相关部门决算公开内容解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