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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26.0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3.81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职工工资增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费用支出。

2016年支出共计125.3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3.08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职工工资增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费用支出。

(二)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5.3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5.12万元,主要是主要减少原因是办公和印刷费用,各类省市培训减少。

(三)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8.42万元,主要是根据日常工作、部门建设、专项业务开展,购置水资源在线监测设备。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共接待批次,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57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5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5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车辆时间久维修费用增加,二是燃油费增加,主要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下乡多。

截止2016年底,我局车辆保有量1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